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生活中的全部财产,确定一半为配偶的以外,另一半即为遗产,由第一顺序的继承平均分割。?配偶还分吗?

2019-02-11 12:19: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时,《继承法》第12条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6条舰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
    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
    承人的遗产。”
    (1)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指的是夫妻自登记结婚,领取结
    婚证之日起,至离婚或一方死亡时止的期间。
    一方死亡后,活着
    的配偶得到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已不在婚姻存续
    期间。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是否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参照后
    面附的有关司法解释。
    (2)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指的是夫妻各自或共同取得的财产
  •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 首先要确定是先离婚还是先继承。
    如果先离婚,那继承财产肯定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如果是先继承,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如果遗嘱中明确遗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那也不能分割,如果没有的遗嘱或没有明确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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