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地一工人不小心从楼顶掉下来,摔死了。我工地一工人不小心从楼顶掉下来,摔死了要赔偿多少钱。

2018-07-24 12:2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从工地上掉下来属于工伤,毫无疑问。

    2、可以先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同时去医院做伤残鉴定。

    3、提起劳动仲裁
    赔偿的数额除了医药费以外,还有法律规定的与伤残级别挂钩的残疾补偿金,鉴于你的腿伤严重,相信应该还有不少的误工费。
  • 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要求:第
    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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