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们村现在推行旧屋改造,新农村建设和危房改建,最开始我们没有申请,现在还可以申请吗?我们家是属于危房,改建的话先交10000块押金,等落成验收后在返还,这可靠吗?另外,建的新房有产权吗,有没有继承权,因为现在我们俩兄弟都在外面打工,没有买房,家里就爸妈和年老的奶奶,如果过几年我们回老家了能不能继承产权继续居住?

2019-02-11 12:48: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危房改建的合法性,看自己有没有下面的一些程序和证件:
    1、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没有房产证的,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需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认定后,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4、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并提供以下资料: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

    5、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不允许翻建、改建、扩建。
  • 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已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 房屋所有人可以提起房屋安全鉴定;宜兴乡下的房屋可能不在城镇规划区域内,其处理方法与无锡市区的城镇房屋有所区别;另外,因解决毗邻安全问题而涉及到相邻权争议的,可以通过民事程序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要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作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 房产继承是指依照《继承法》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法律行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继承完成必须符合被继承人已死亡这一要素,如父母仍然健在,房产转移行为应该叫赠与,而不是继承。
    房产继承按照法律规定,又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和继承方式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