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的,我家的东院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这个人来我家签字要盖房,房本过不了户,我家就给签了。我俩个买房人写了协议书大概意思是所有事情都先买房人,今天我家要盖大门房东不让盖,说我的房子卖给了别人可是他没付我全款,房本是我的名字他签的协议不生效。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2-11 16:49: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应慎重对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法官就不应、也无权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转让的情况下,凭主观认识去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妨害农村村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因此,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3.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 农村,买房,协议 :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具体如下:
    (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 在你自己的宅基地范围内怎么建房是你的权利,任何人阻碍你行使自己的权利你都可已起诉他侵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有损失要求赔偿损失。不过考虑到邻里关系建议你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可来电
  • 对于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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