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房子,时间没到,走了。房东不退钱不让转租。房子空着可惜,我一个同事他妈妈在哪儿住着!房东不跟我们解除合同。又让同事妈妈交1000块钱。

2019-02-11 17:42: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写明不得转租,本月发现对方将房子转租出去,你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搬离房屋;
    3、对方拒不搬离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搬离,并且赔偿你方损失。

  • 1、如果房东不同意转让,直接收回房子,那么转让费应当找转让人要求返还。

    2、《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由上述规定可知,如果房东不同意转租,那么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这种情况下,”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受让人“已经交纳给”转让人“的转让费,应当要求”转让人“返还,而不能要求房东承担责任。
  • 《合同法》明确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未经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对于装修能拆除的部分可以拆除,若不能拆除二人又未能协商解决,就装修的剩余价值,可折价赔偿。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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