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家暴,行为比较极端,想离婚,儿子两周零八个月,怕离婚被报复怎么办?

离婚
2019-02-11 21:0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 家暴建议立刻报警 ,即便他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可以保留家暴和其婚外情证据,以后对你离婚分割财产有利!越是这样威胁的男人,更应该立刻离婚!如果你觉得生活在一起有人身危险,可以立刻搬出去,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
    只要他靠近你你意识到危险,立刻报警,不要好面子!暴力在纵容和懦弱面前只会更加嚣张!
  • 当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方不能忍气吞声,面对婚姻的不幸福,我们一定要理性的对待,开明的应对,而不要死撑硬挺,这样迟早会出大问题。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后,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到医院验伤,留下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这不仅可使对方有所顾忌,在以后进行离婚诉讼时,也有利于认定对方的过错,为自己争取赔偿。
  • 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