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私人工地工作,造成脚板2/3截肢,鉴定伤残六级,丧失劳动能力,老板应该怎样赔偿我,按假肢的费用应该怎样算,

2018-07-24 13:3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 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伤残赔偿的计算首先要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工伤致残还是交通事故致残,受害人的户口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等等因素,导致各项基数不一样,最终赔偿数额也就不一样,不懂得如何理赔建议最好可以有律师介入,为您计算准确的理赔金额,避免合法权益受损。不同的原因造成的伤残有不同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工伤造成伤残: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伤残等级鉴定中规定,一级伤残最严重,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十级伤残为最轻。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4 个月= 35714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40 个月×2551 元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5714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408 元=158162 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