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我老婆上班途中发生车祸鉴定为4级工伤。我老婆上班途中发生车祸鉴定为4级工伤因为对方是外资企业,没有为她买工伤保险,我们想一次性解决。

2018-07-24 13:4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宜春市将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2013年7月1日前必须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宜春市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都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据了解,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在2013年7月1日前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2013年7月1日后参保的(2013年7月1日后新设立的除外),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补缴自2013年7月1日起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  知识延伸——认识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注:上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  
    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 属于工伤,根据治疗情况,医院给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资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你好!
    1、存在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工伤。 建议做伤残鉴定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2、 另,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建议与劳动者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