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辈两兄弟?十几年前在哄骗的状态下分家签协议?家产全给了老大家?当初老大承诺给老二的东西都没兑现(口头约定没有协议)?现在能起诉要回应得的家产吗??老二重病说不出话??只能由老二家里人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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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家协议未经当事人签字,因此不具有协议效力,只能认定为一份调解记录。
二、房屋权属应以登记为准,发放的房产证已对你和你兄的房屋予以确权,而且已经历十余年,应以房产证为准。你母亲无权重新分割、
五、你应提供分家时协议的有关
证据,包括调解记录、村委参加调解人的证明,还有的房产证,以证明房产证的效力。
六、若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姐妹在分家时已
放弃继承份额及家庭共有财产份额,她们便无权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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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动产以登记来确实所有权。按农村风俗,父母子女分家一般自由商定确认,可书面可口头,且都会有亲戚长辈到场见证。但农村房屋的登记是历史遗留问题,经常存在登记不明确,因此法律效力须待考量。
因此,应当综合农村习惯和法律的考虑,而非教条主义地单纯依靠登记予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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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协议是有效的,协议应该受到合同法的调整,也就是说是债权,债权就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分家的协议,并非普通的协议,是关于物权的权属的分配方案,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判断,看能否按照物权的理论来抗辩,这样就绕过了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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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涉嫌家暴,属于存在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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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