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门面房签十年房租合同,只住一年,被房东赶走,怎么处理

2019-02-12 18:39: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签订的合同是不能随便涨工资的,除非取得对方的同意。 如果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了在合同期内不能涨房租,该合同是有效的,出租人不能私自涨房租,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原则不能涨,只有在合同到期后,才可以重新协商房租,进行涨价可能降价。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汽车租赁合同审查时的注意事项:
    一、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商的资质情况。
    汽车租赁商必须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目前很多汽车租赁商没有这两个证书,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汽车租赁商的资质情况,否则常常会出现汽车租赁商欺诈消费者的情况。
    二、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
    当然也有很多的汽车租赁商在租赁期间是不限制公里数的,租车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车况、租金、车程等进行权衡和比较,选择综合因素比较合理的租车商,并在合同中对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给予约定。
    三、在租赁前务必详细了解车损情况、第三者责任和盗抢等条款细节。
    租赁的汽车正常情况下投保四种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盗抢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有一些租赁商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只投保交强险,出了事故后,租车人很有可能面临承担赔偿的风险。
    四、为避免因租车人原因不能及时还车,导致与租车商发生争议,租车人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
    五、了解租赁商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六、签订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
  • 在具体实践中,租房者与二房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
    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
    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
    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
    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
    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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