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商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了保证金。但现在商场经营不善70%以上商户关门致使我无法再经营下去,我能否要求提前要求商场退还保证金?

2019-02-12 20:20: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在商铺投资中,租店是很常见的,很多情况下,投资者要租的店铺往往不是新房,而是过去的房子,也可能不是大量的由开发商来制定统一的合同形式来签这个店,因此往往是一个单独的店铺给您去买或者去租,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时候转铺的人心思就比较多,希望让买家多出钱,而如果不了解一些细节,就很容易吃亏。这期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商铺租赁合同文本中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的投资有所帮助。
  • 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因此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5条、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综上,应当采用书面行为而未采用书面行为,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或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62条仍然不能确定的 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免造成不定期租赁合同纠纷
    给双方带来不便。
  • 设备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服务地点:
    二、服务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的附件《项目及价格清单》。
    三、服务方式:乙方按照《项目及价格清单》提供器材安装、调试、使用及其它服务项目。
    四、服务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合同价款:本次租赁项目总造价为____元人民币(即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如有增减设备或制作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合___元人民币)的预付款项,服务结束后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七、甲方工作:
    1、尽可能为乙方提供安装的便利条件:即施工、电力、时间、场地等,以保证正常施工;
    2、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项;
    3、保证现场器材的安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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