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强制执行情况下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没钱能不能查他妻子的银行账户?

2019-02-12 22:4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
    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
    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被执行人没钱的情形下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 被执行人说没钱不等于真的没有钱。以下几点工参考。

    一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如此,则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

    二是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若此,申请人应当协助法院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1、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增加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代价。
    2、配合法院,积极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
    3、申请人应当多关注被执行人的行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三、当事人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法院故意不作为导致迟迟不能履行,则可以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报和投诉。
  • 搜集被执行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29.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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