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还没下来?但有发票能公证吗?房子是我媳妇的名字?按新婚姻法规定我有没有产权?用不用去做公证?如果需公证?60万的房子公证一共得花多钱?用不用交税?如果费用太高的话?自己在家写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

公证
2019-02-12 22:50: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发商没有缴税办理房产证,业主不能够自己缴纳:
    一、个人房产证需要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基础上办理,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税费,就不能办理初始登记,所以就个人就不能办理房产证。
    二、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应具备的条件有:
    1、土地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
    4、工程质量合格证明;
    5、测绘成果报告。
    三、转移登记应具备的条件有:
    1、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
    2、个人身份证或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有关证书(复印件);
    3、买卖、赠与、交换、拆迁安置及房改房屋,须提交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合同或协议书及有关手续。
    4、继承的房屋,须提交继承遗产公证书。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须提交有效法律弃权文书及有关合法证明。
    5、共有人共有的析产房屋,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析产协议书和析产平面图。
    6、依法判决的房屋应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
    7、投资入股,合并的房屋,须提交房地产入股、合并合同文书及其它有关手续。
    8、落实政策发还的房屋,须提交我局发还房屋的证明或落实政策通知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
  • 欠款人名下没有房产,先和对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原则上讲是这样,房产证作为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登记在谁名下产权就归属。但如果可以证明购买房屋的价款系共同出资,则可以主张相应的权益。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房产证去名字看具体关系:
    一、夫妻间去名的,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就可以,只收取房产证的工本费,大概85-120元之间,且面一切税费。
    二、直系亲属间去名的,也是直接办理过户,其他方式都比较麻烦。且收费也不必买卖少。先交税费,在办理过户手续,税费是去名人的那部分产权所产生的交易费用。直系亲属间过户后,还可以办理退税手续的。退部分税费并不是全部都退。
    三、路人甲与路人乙去名的,也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不过这样的情况就和正常买卖过户是一样的,所交费用按照国家执行的标准来执行,且不能退还的。以上程序都是去房屋所在地区建委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