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未到结婚年龄,摆酒后两个月就走了,彩礼能要回来吗?

2019-02-13 01:34: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未到结婚年龄生下子女后又没有结婚时:
    1、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2、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女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二十周岁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双方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为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此时双方选择离婚的,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议,达成协议后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即可。
  • 在我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的婚姻需符合四个实质条件和一个形式条件。这四个实质条件是:
    1、结婚当事人双方均未婚
    2、不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 一个形式条件是到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这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因而达未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登记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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