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是南京的集体户口,我的户口在河南老家,我们是晚婚晚育现在生了孩子,户口怎么落呀,在南京领的结婚证,求帮助,非常感谢。

2019-02-13 05:19: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晚婚晚育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生育假,延长的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指公民因晚婚晚育而享受的特别奖励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奖金一般照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和办法中都有对晚婚晚育者进行奖励优待的具体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在此之外都又规定了晚婚奖励假,时间有长有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法定产假。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基础上又对晚育的妇女规定了晚育假,即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延长产假的奖励,各省奖励的时间差距较大。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 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上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怎么上户口。
      没有结婚登记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如果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另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
  •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 集体户口领取结婚证的具体程序,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集体户口一般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集体户口,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中属于你的那一页)、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主要是为了复印集体户口地址),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了。
    当然别忘记把集体户口卡还回所在单位或人才中心。有的地方凭借人才中心或单位的证明,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也能继续办理结婚手续。集体户口对结婚不会造成任何问题,但相对来说,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或者一方是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外地的,有些人才中心会要求集体户口人员结婚后户口迁走。
    主要是基于中国独特的计划生育责任政策,所在的社区、街道、公安和人才市场本身,都不愿意承担计划生育的管理压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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