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和女朋友同居快三年,她现在提出分手,还说她有新欢了,在这三年时间之间,她向我要金手饰花了将近二万,彩礼要了三万,我曽提出办结婚证她以各种理由为接囗不拿结婚证,这种行为属骗婚吗?

2019-02-13 07:1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彩礼国家没有法律规定的,一般都是按照当地的水平,不过过高的彩礼肯定是不合适的。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
    (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
  • 法律上,给予和收受彩礼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给予和收受彩礼双方当事人要就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形成合意。如果双方没有就订立婚约形成合意,一方当事人只是为了取悦对方当事人而给予的礼物就不能认定是彩礼,而只能认定是一种赠予行为(如果你是女方,要从此方面寻找事实依据)。
    2、要有给予和收受礼金或礼物的事实(质疑相对方的证据材料能否证明出此项事实)。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将礼物或礼金交付给对方,也不能把其准备送给对方的礼物或礼金认定为彩礼。也就是说,准备送彩礼的一方在未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而准备送出的礼物,在法律上不能看作是彩礼。 因此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认定了一方给与且另一方收受彩礼,而收受彩礼方处于欺骗目的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要求该方返还。
  • 没有结婚证可以要求退还。而且是全额退还。不存在共同财产之说,原来是谁的就应当谁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上没有骗婚的规定,因欺诈而登记结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双方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建议及时报警。
      骗婚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结婚的目的是什么,是结婚还是钱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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