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政府规定医院做的入职体检不合格,后来我去大型医院做同样的体检结果指标都正常,没有不合格项,入职体检结果导致我不能入职,可是我没病,大医院的医生也说我没病,就体检医院说我有问题,我该怎么办?我想打官司,要求体检医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我精神损失,合理吗?

2019-02-13 08:0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而言,首先必须确定医院对于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要求医院按照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但是该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对于事件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多大的过错这些问题因为医疗活动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一般人是没有办法判断的。
    建议您向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申请进行鉴定,以确定上述事项。在进行鉴定之后,确定构成医疗事故并且明确了医院的责任比例的,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 、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③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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