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打官司对方借我2000?不还?律师收代理费30000?合同上有声明如未按时还款将承担一切应该借条产生的崔收费?律师代理费?如果起诉可以追回5000的费用吗?

2019-02-13 10:3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劳动仲裁律师费用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 1、您和对方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
    2、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
    3、现在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
    5、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6、如果收集到上述相关证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您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7、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也就是16年四月二十日起算。

  • 1、对方欠钱不还,需要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欠款人偿还欠款。
    2、起诉的事实和理由非常简单,就是何年何月何日,被告(欠款人)向原告(你)借人民币XXXX元整,用于某种事项,同时出具借条。但被告始终没有履行偿还义务,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诉至贵院,请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
  •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现无法联系借款人,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属于无息借款,不能主张利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还款。如果无法联系借款人问题最严重,当务之急应当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法律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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