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2012到一家保安公司,被安排到一家银行做保安,保安公司和银行都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们的工作性质是什么?(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产生纠纷应该怎样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13 14:0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奖金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福利待遇的义务。受伤者社会保险本应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因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连带赔偿责任。

    所谓连带责任就是指将来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不按照裁决书的裁决结果向受伤者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他既可以以劳务派遣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也可以把用工单位作为被执行人,谁有偿还能力就让谁做被执行人,多了一个选择更有利于保护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连带责任的设立就是法律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
  •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四、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
    五、明确过渡期原则
    六、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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