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有十六户人家住一幢楼,这楼原本是学校卖给教师的住宿楼,当初没办产权证,现在学校要搬离这儿了,我们这房是否能要求学校帮我们把产权划出来,把土地证和房产证办了?

2019-02-13 15:0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产权房产证的办理: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楼的房屋权、《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给付判决中当事人可就办理房屋过户申请执行
      1 、物权公示原则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对实物的占有还不够,还要求至产权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在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权利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续,包括为一定的行为,如共同到房产部门签字办理。实际上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房产交付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因此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 随义务。
      
    2、在房屋给付判决或调解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当事人直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呢?各地房产部门和人民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地方的房管部门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笔者倾向于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
  • 没有土地证的房产也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只是要根据不同情况完备相应的手续后才能办理与领取不动产登记的产权证。
    有房产证、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一般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单位,由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统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第二种是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国有土地使用证。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协助业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 买小产权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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