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工作。我兼收银员和工资表,一月份的工资全部支付的是没有支付,该怎么拿回来呢
消费者维权
2021-09-05 12: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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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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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应当以法定货币(在我国就是指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单位应当直接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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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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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