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购房,首期女方父母给的,夫妻俩是首套购房,如果房子写上女方母亲名字,是否还属于首套购房?

2019-02-13 15:2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是当然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夫或妻一方的名字,都不影响另一方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拥有1/2的产权。
    既然拥有一半的产权,离婚时自然可以依法分割房子的一半。
    婚后购房,即使一方没出过钱,也将被认定为购房款是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①家庭唯一购房常称首套购房,指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住宅,住房套数特指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不含商业办公等不限购房屋类型。

    ②在对于“首套房”认定比较宽松的银行,市民只要以前申请的房贷已经还清,再贷款就可以算作“首套”。

    ③在稍微严格一些的银行,市民将此前办理的房贷还清,房子没有卖掉,再买房办贷款仍算作“二套”,但如果卖掉了已经还清贷款的房子,再买房办贷款就可以算作“首套”。

    ④在“首套”认定标准严格的银行,只要市民以前办理过住房贷款,无论是否已经还清,也无论此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已经卖掉,再买房办贷款都要算作“二套”。

    ⑤但也有银行表示,这种有过贷款记录并且已经清贷的市民家庭再度贷款购房,虽然要算作“二套”,但与没有清贷的市民“待遇”仍有差别,虽然首付最少都要四成,但对于已经清贷的市民,再次贷款利率仍可下调,而对于没有清贷的市民,再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
    1.1倍。

    因此,首套房、二套房如何界定,需要看贷款银行的规定。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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