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职工下岗买断工龄了,社保能跨省转移吗?人事档案还可以转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13 18:5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龄不属于法定术语,应当为“经济补偿金”。
    2、赔偿标准是:
    (1)2008年1月1日之前,按照实际工资标准计算月收入×实际工龄年数(满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计算为
    0.5年;满六个月不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年);
    (2)2008年1月1日之后,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月收入×实际工龄年数(满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计算为
    0.5年;满六个月不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年)
    (3)2008年1月1日之后,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市平均工资三倍的,直接按照三倍标准计算。
  • 1。原单位的社保离职后可以封存,你可以暂时不管他。
    2。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新单位为你重新开户买社保。
    3。等你安定下来了,确定了定居地,可以把曾经买过的社保转过来,但医疗转不了,你可以选择把医疗那部分的钱提出来。
    4。社保是有年限的,不管你在哪里缴纳,连续缴纳15年就不用交了,可以领退休金了。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 社保个人转公司的处理方法是:先和公司签订就业合同 ,办好就业备案 ,职工处于停保或者新参保状态, 然后公司才能把你加到社保账户上。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可见,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
    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
    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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