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一起自己写了一个合同就是一旦离婚老公必须净身出户所有财产都归老婆所有,老公签字并按手印了,请问这样到法律上有效吗?

离婚
2019-02-13 18:5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国家法律一直都有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转移或变卖藏匿双方婚后共有财产,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对转移变卖藏匿共有财产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民间说法。一般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时不能分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就是“净身”出户。然而,如果不是双方自愿,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一方的这类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生产、生活所欠的债务。而这种债务不管是夫妻任何一方签字,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楼主所提问的问题,因为供应孩子上学所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为此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不是为了家庭共同生产、生活所负债务,则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