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上市公司设立子公司是否不受上市公司标准限值,按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设立吗?

其它
2019-02-13 22:23: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什么样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退股?
    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特定行业公司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相对母公司而言的,一个企业集团由一家母公司和数家子公司组成,子公司可以是全资的,也可以是母公司控股的,或者参股的。
    母公司通过投资,对子公司实施管理。子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并独立核算,母公司对子公司只承担投资额以内的有限责任。
    分公司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一般是外派机构,也可以按产品设立。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有经营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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