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丈夫结婚后由我一人出资贷款公积金买房,想要签订一份房屋归属协议书,可以吗?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过才有效吗?

公证
2019-02-14 02:05: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论是婚前公正还是婚后公正,公正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完全出于自愿。
    即使上述行为均是夫妻一方的所为,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同样可以将此房产公正为共同财产。因为这本是夫妻之间的约定。
    但如果按照归属划分,婚前一方的贷款买房的首付款部分,应该属于婚前首付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夫妻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本身就是双方一起贷款买房、婚后双方又一起还贷,如此,即使不公证,也同样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一、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双方签订协议,离婚后就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若是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若是协议中约定有对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是没有完全履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财产,理由是对方为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约定义务。
  • 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留学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
    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①本人的身份证件;②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③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3)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4)如果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
    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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