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男女双方婚前生了一个孩子,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然后男子再婚又生了一个孩子,女方一个人带着孩子,女方带的这个孩子算不算独生子女

离婚
2019-02-14 07:25: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 你好,
    1、女方如果不同意离婚,多次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及小孩的抚养权是否约定明确;
    2、房子属于男方父母的共同财产,对女方无需赔偿损失;
    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哪方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抚养权判给谁,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按其月收入水平的20-30%支付,直到小孩成年,可以一次性付清;男方获得抚养权,女方需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用;
    4、没有青春损失费之说,无需支付女方损失费。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一方发生婚外情而导致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有子女的,父母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法院还是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和有承担抚养能力等因素来判决孩子的归属问题,孩子的正常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一方有涉及婚外情导致离婚,法院一般会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无过错的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