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和前夫离婚后,法院判决女儿由我直接抚养。没有明确写出抚养权三个字。女儿的户口在他们那边,去年离婚的,我想把女儿户口迁过来,前夫一直未付抚养费,不接电话,联系不上,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迁回来?

离婚
2019-02-14 07:4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在两周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应该征得子女的同意。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我国婚姻法一般规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双方谁更有利于抚养孩子来确定,同时也要考虑孩子的年龄等因素,一般来说,孩子未满2周岁的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法律依据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 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综合考虑。
    关于拆迁补偿总的原则是:
    1、一般拆迁不以户口为准;
    2、被拆迁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如没有,是否有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批准文件而且没有过期;
    3、是否还住在原拆迁房屋内,并且没有其它住房,如符合以上情况,在有些城市可以适当考虑作为被拆迁人适当安置;

  • 1、债务是为了夫妻、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需要承担一半;
    2、女方婚后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主张一半;
    3、男方可以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男方补偿女方;
    4、没离婚前,女方可以居住;
    5、协议离婚,由双方自己决定相关内容;
    6、起诉离婚,需要根据双方的证据确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情况;
    7、可以争取小孩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