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现在合同还有3年,乙方以生意不好为由,拒付房租,我是否可以要求乙方解除合同,里边乙方装修,我不需要,可乙方说装修费需要我承担,,他这样要求是否合理,

2019-02-14 09:3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包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求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装修合同是每一个业主在进行家装之前必须签订的,一定要先了解一些相关的装修合同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装修,以及解除装修合同赔偿问题等等。新手业主一定必要了解。不然以后后果不堪设想。

    终止合同一定要有对方违约在先、经协商仍不能正常执行的前提,已经做了并确认合格的工程,费用是要给付的,工程做了、是不合格的可以协商扣款,并可以要求对方付违约金
    比如:未经你同意而增减项、改变材料品种、档次的情况,如果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即可算是违约,如果没有明文规定,就不能算做违约。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
    对于租房者来说:《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居住时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租赁物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以上是房租解除合同的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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