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然人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法人企业未办理完税证明,而办理了工商股权变更,这个变更有效吗?

股权
2019-02-14 10:5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人变更税务股权转让需要资料如下: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 申请登记委托书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 原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职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原件
    5、 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
    7、 变更法人涉及董事或经理变动需要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变更法人流程:先到备好以上资料到工商局提交,三个工作日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变更股权需要资料:先到公证处做好股权转让公证需要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 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
    3、 转让方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关于转/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4、 被转让公司关于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
    5、 股权转让协议书五份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必须本人到场签字,不能到需要委托公证。到工商局变更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股东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5、新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股权公证书原件
    8、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股东涉及董事、经理、监事变动需要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
  • 您好!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股的持有人持有该非上市外资股的期限超过1年;②非上市外资股转为流通股后,其原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期限必须超过1年。
    这都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外资股份的转让必须遵循上述规定。

    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