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自行车的是个女的,我骑的电动车.她逆行直接撞到了我的车头.一开始我们都让了一下..她让到左边.我就让到了右边,结果还是撞上去了.车头撞车头.我和她都受了伤..当时我的车速确实有点快.有点反应不过来.这个责任算谁的?

2018-07-24 17:1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报警,按交警给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按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先报警,根据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个人认为是全责,但具体责任需由交管部门认定。关于责任划分应该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准,可以先行协商处理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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