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一下,结婚后因丈夫有出轨一次,后来我以他的名意写保证书让他签名,他有签,可以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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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出轨保证书,除非写不
重婚、不与他人
同居,否则,不管怎样写,都不受法律保护。
2、婚后出轨保证书,其实质就是夫妻间的忠诚协议。其内容一般是夫妻一方向另一方保证不出轨,如若出轨自愿承担某某责任。自愿保证不出轨,这实质上是对保证一方人身权的约束限制。在我国,目前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所有的出轨行为是违法的,除非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法律才明确规定其为违法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一般的出轨行为不违法,保证不发生一般出轨行为的保证书不受法律保护。
3、《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上述第
(一)项和第
(二)项的规定,都可以认定为出轨行为,但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出轨行为了,其中第
(一)项规定的重婚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法律规定这两种行为是违法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了这两种行为违法之外,其他的出轨行为,法律不予追究。
4、综上,婚后出轨保证书只有在保证不重婚、不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才符合法律的规定,才是有效的,否则,出轨保证书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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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后的保证书,因为涉及到人身利益,公证处是不予公证的;
法律效力一般也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出轨这种行为这属于情感问题、道德范畴,
一、只要是出于双方自愿,法律不予调整,更不会处罚;但这并不代表国家和社会认可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只是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情感需要而已;
二、放眼世界,男人花心,已经超越国界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同样,女人也有多层次的感情需要;现代女性出轨率上升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一个侧面的证明;男男女女的这些行为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们无法评判谁对谁错,这只是一种人生态度而已;所以说,基于人性的善变与多愁善感,这个领域确实法律无法介入太多与规范。
三、只要不破坏家庭,现代各国法律也不做强制性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社会的一种容忍,体现了一种自由与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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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出轨保证书,除非写不重婚、不与他人同居,否则,不管怎样写,都不受法律保护。
2、婚后出轨保证书,其实质就是夫妻间的忠诚协议。其内容一般是夫妻一方向另一方保证不出轨,如若出轨自愿承担某某责任。自愿保证不出轨,这实质上是对保证一方人身权的约束限制。在我国,目前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所有的出轨行为是违法的,除非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法律才明确规定其为违法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一般的出轨行为不违法,保证不发生一般出轨行为的保证书不受法律保护。
3、《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上述第
(一)项和第
(二)项的规定,都可以认定为出轨行为,但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出轨行为了,其中第
(一)项规定的重婚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法律规定这两种行为是违法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了这两种行为违法之外,其他的出轨行为,法律不予追究。
4、综上,婚后出轨保证书只有在保证不重婚、不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才符合法律的规定,才是有效的,否则,出轨保证书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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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保证书公证的效力问题:要看保证书的内容定,如果是关于财产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关于人身关系的保证,如:“不许离婚”;或者“离婚需要赔偿”等内容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此保证书违反了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
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
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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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