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未成年人,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父亲是监护人,他能用房子去做抵押吗?

2019-02-14 22:36: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合同法83条、84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其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有财产处分行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如无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权就失去了对象。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债务人减少财产或增加财产负担行为。前者如将财产赠与他人或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放弃对他人的债权;后者如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等。
    2、须债务人之处分财产行为危害到债权实现。债务人虽处分其财产,但仍有清偿能力的,债权人不得主张此权利。
    3、在时间上,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与债权成立之后。
    其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侵害债权的,债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情时,享有撤销权,否则不得主张撤销权。
    若债务人故意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则债权人可代位行使撤销权。
  • 房产抵押属于不动产抵押,具体的抵押流程为:1 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
    2 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
    3 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你持有;
    4 当事人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又:房产证原件给他,没有你的授权,他是无法拿房产证原件去再次抵押的。
    他持有房产证原件,抵押不能生效,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抵押才能生效。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具备抵押资格的,因此不能用作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如果有需要资金的,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房产抵押贷款中的房产需要满足要求:必须要有房产证和国土证;无产权纠纷;具有变现能力;能上市交易等等。

    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所以,无法直接找银行做抵押贷款。但是,担保公司接受无证房产抵押。这种抵押实际上是一种质押,在同担保公司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将购房合同、付款原件质押于担保公司。然后,担保公司为你向银行进行担保贷款。相应的,担保公司会收取
    1.5-3%的担保费。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是费用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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