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满16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让出门运动和做一系列与学习无关的事因为一次考试没考好算侵犯人身自由权么

2019-02-14 22:4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
    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
    1、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
  •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犯罪给他人造成损害,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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