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我一个老乡钱,他给我写了一张借条。我借给我一个老乡钱,他给我写了一张借条用他的房子做抵押。

2019-02-15 08:1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抵押,借条,写,以房屋抵押为例:房屋属于不动产,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有: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⑴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⑵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⑴土地使用(租用)证;⑵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⑶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⑷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⑸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⑺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⑻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 1、乙方债主在债权到期后,当然有权起诉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但起诉后能否用已经抵押给甲方的房产来偿还乙方的债权,还要看具体情况。

    2、如果房产抵押给甲方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有效。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判的话会用此房首先偿还甲方的债权,偿还甲方后有剩余的,再用来偿还已经的债权;如果没有剩余,只能用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偿还乙方的债权了。

    3、如果他们双方虽然口头或书面约定了用该房抵押给甲方、但并没有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未生效,乙方起诉后,法院可以用此房偿还乙方的债权,而不用管在先的甲方和债务人的房产抵押合同。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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