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一种类似于诈骗的手段?高价购买了一件不算是假货的商品?我可以要求退货吗?发票上写的?没有质量问题不退货

消费者维权
2019-02-15 12:2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国《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由此可见,商店出售的商品以假充真,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除返回货款外的三倍赔偿。
  • 最高法就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发布司法解释——“知假买假” 索赔合法 。 《规定》明确了“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商家应当对赠品质量安全承担责任,民事责任优先原则,“霸王条款”一律无效,消费者协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予以支持,中国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虚假食品、药品广告代言人和推销者的法律责任,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承担连带责任等9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国家采取措施,立法支持知假买假索赔,知假买假索赔依据的法律不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而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 卖假货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除依法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者拘留等制裁。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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