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让老公写不再家暴的保证书,如果再家暴就离婚。怎样写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
2019-02-15 14:2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双方自愿协商签署的保证书,以及经过公证的保证书,在离婚时均可以做为要求违反保证一方赔偿的证据。2,保证书中可以双方约定,一方使用家庭暴力时对另一方如果赔偿,或者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受害一方所有等财产惩罚性条款。
    但是不能含有限制对方人身自由、限制对方行使人身权利的条款。3,如果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使用家庭暴力一方,除非对方主动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否则主张一方需要提供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才得以使用保证书中约定的惩罚性条款要求对方赔偿。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给予补偿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
    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 家暴严重写保证书,这种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也不会赋予法律效力。它只是家庭内部人员之间的一种书面承诺,是否有效完全看保证人自己的诚信水平。如果有诚信水平的,口头保证也足以。
    否则写上一百份又有什么用!如果你真要留下有法律效力的东西,那建议你遇到家暴应报案、就医,并保存好就医记录。届时要离婚这就是有效的法律凭证,可以当即判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