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套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手续已经办完了。但又听说如果已经办完公积金贷款了,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是这么规定的吗?还能提取吗?

2019-02-15 17:5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转按揭贷款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办理程序主要包括: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 购买二手房的提取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1、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
    2、提供购房(销售)发票。
    3、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卡。
  • 可以进行转卖,但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偿还清前是无法直接进行买卖的。
      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
      
    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 银行贷款违约金一般是贷款额的三倍。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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