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妈长期被家庭暴力,现在人在外地可以,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

离婚
2019-02-15 19:0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根据证据情况,夫妻感情破裂情况来综合考虑,是否支持离婚。各地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都很谨慎,除非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证据,无过错方不肯原谅,不同意和好,那么可以第一次判决夫妻离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那么第一次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
    在第二次诉讼中,
    法院要认真处理夫妻感情破裂问题,
    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并不复杂,那么法院第二次判决夫妻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在第二次诉讼的时候离掉了,当然也有极少数离婚案件进入到第三次起诉。
    具体要根据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来看待的。
  •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先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 那么家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起诉离婚可能性有多大呢?  家庭暴力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那么,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可能性有多大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所以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一定要报警,构成伤害的,一定要在公机关指定的医院做鉴定,保留证据。  如果确有证据是家庭暴力的,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请求。
  • 目前只可单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房产不需分割给子女(自愿分配子女除外),不要子女的抚养权,给予抚养费就行了。 提起离婚诉讼可具备以下资料:  
    (1)起诉书;  
    (2)结婚证;  
    (3)被告的户口证明、离开户口所在地满一年的证明、在某在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或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监禁、被劳改的证明;  
    (4)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5)房产证、购物发票等能够证明财产及债务的材料;  
    (6)证人证言、照片、书信等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最好提供以下资料:  
    (7)子女由谁抚养更有利成长的材料;  
    (8)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被告负担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