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分割的办理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
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