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才接到一个电话说我在上海办了个电信的卡?欠2680元?我说没有?他让我报案?我说不知道怎么报??他说他帮我报?结果接通了又说我和一个张强的人涉及重大金额犯罪?我说不知道?他让我配合调查?否则会被判刑?然后问了我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还有办过哪些银行卡?里面有多少金额?我都说了?后来觉得不对劲?到网上一查?发现是骗子?我会不会受到什么财产或人身损失啊

刑事辩护
2019-02-16 01:1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网络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应该先到公安局报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只要没有恶意透支,一般是不会处以刑罚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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