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高院涉港澳台文书送达

2021-09-14 13:0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如下: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当事人变更送达地址,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
    当事人未书面变更的,以其确认的地址为送达地址等等
  • 看高院作出的是什么样的裁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您好!关于最高院关于送达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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