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弟弟离婚的问题,他结婚三个月,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女方要离婚,彩礼钱能十万,还有结婚时的礼钱五万和买的首饰大概两万,这些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2-16 09:2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婚后共同生活了,离婚时一般不退还礼金
    2,如果婚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给付礼金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退还
    3,《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 赠与的财产,有没有证据,难以主张,彩礼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中明确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第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