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伪造遗嘱中的签字是什么罪?如果通过伪造签字侵犯了其他
继承人
的利益,要负法律责任吗? 遗嘱中注明给一名
继承
人极少份额,如果证明遗嘱是伪造的,遗嘱就无效了,按
法定继承
的话,那名继承人就会多得几十万。这算不算伪造者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呢?几十万算情节严重吗?造假者会受何处罚?真的会被取消
继承权
吗?造假者掌握着所有财产和账户,如果判他有罪,他转移财产怎么办?
2018-07-24 21:0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我国
财产继承
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三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继承开始后如果立有遗嘱的,应先按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充分反映了立遗嘱的
被继承人
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意志和愿望合理地使用权遗产得到处分。
离婚
时,男方转移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其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应向法院提供相关
证据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规定: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我国
继承法规
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丧失继承权
: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我国《继承法》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若干意见》虽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但此处的“酌情减少”属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侵犯消费者权益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有什么
刑事辩护
1850
起诉名誉权受到侵犯。 什么??什么?
《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陈维崧副主任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多少钱构成盗窃罪?
02:07
2345
侵犯姓名权的是什么罪
民法典
606
侵犯人身权利罪是什么
民法典
771
吴敬律师
北京家济律师事务所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01:47
2345
侵犯他人隐私权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民法典
645
什么是商业秘密?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允许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并且不肯遗产分割。是不是侵犯了其他四个子女的权益?其他子女有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房子赠送亲人要交税吗
房产赠与
5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有哪些
遗嘱继承
5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有什么
遗嘱效力
5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哪个更为重要
遗嘱继承
5
遗赠是否被视为遗嘱继承的一种方式
遗赠协议
5
买了保险已经没有法定继承人怎么办
法定继承人
7059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金昌律师
永昌县律师
金川区律师
兰州律师
天水律师
庆阳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