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提倡建设单位、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