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去年九月份的时候,也就是2015年9月份,我们学校有一个人人分期的销售经理让我们们帮他下单购买手机电脑,分期时间为12个月。手机电脑由他拿走,之后每个月的费用和利息由他打给我们,我们再还给公司。签合同用的是我们的身份信息,也是由我们本人签的,由于之前我们和那个销售经理关系比较好,才答应他的。现在问题是,他只还了6个月就不还了,但是手机和电脑也被他拿走了,我们有和人人分期公司反映,也有去派出所咨询报案,但派出所说我们属于个人经济纠纷不予立案,人人分期公司那边也一直让催债公司不停地打电话骚扰我和我的家人让我还钱。请问现在我该如何处理,会产生什么后果吗?

经济犯罪
2019-02-16 13:0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第
    一、通常来说,抵押权人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第
    二、当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第
    三、当债务人宣布破产时,抵押权优先于破产费用和一般债权。第
    四、当一个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存在时,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经登记的抵押权,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抵押权顺序相同时,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法律在规定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 正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出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放高利贷 而借款人又没及时还钱,告到法院 即使法院受理了 也只能判借款人偿还你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的利息,4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你的问题应该还涉及到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如果你赢了官司,在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你可能仅仅赢了一纸判决。
  • 经济纠纷主要解决方式如下:诉讼:
    一、经济诉讼概述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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