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了一套拆迁房合同也签过了,钱也交了,现在房主反悔了想要回房子,我该怎么做

2019-02-16 13:2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虽然合同标的是拆迁安置房,暂属于不能变更登记的标的,但您双方对此有合意并基于此达成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是损害他人的利益的行为,该合同有效。您支付了房款,卖方也完成了房屋交付,视为已经接受合同,合同依据实际履行而成立。
    其次,既然合同为有效合同,那么您有权利要求房东按照合同履约,拿到房产证后再补尾款。房东要求提前支付尾款也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最后,只要卖家存在违约行为,例如将房屋又转卖给第三人,卖家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履行违约责任
  • 买卖合同签订之后的反悔就是违约的问题了。既然签订了合同,合同开始生效,那么单方面的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就属于违约了,你要反悔的话就要按合同的要求支付对方违约金的。当然,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合同是被胁迫签订的,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对我们国家、社会、他人和自身造成了重大损失的,那么你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还有一个如果合同内容违法,签订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这类合同无效。
  • 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房屋拆迁人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事项达成的协议。房屋拆迁合同是双务合同,拆迁人负责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则应按约定迁出拆迁地。与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合同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计划性、综合性和当事人的特定性。
    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迁建计划和用地文件是房屋拆迁合同的前提和依据。房屋拆迁合同的综合性是指,房屋拆迁合同中不但详细规定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而且详细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生产、生活的妥善安排、安置。
    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在城镇,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农村,被拆迁人是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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