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在一家公司上班,于时间不合适,工作时间太长,准备做满一个月拿到工资就离职,请问没有交申请,也没有签合同,这样离职可以吗?这样对孩子以后就业有影响吗?

2019-02-17 00:02: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劳动法》对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况作出了规定: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这种情况主要有地震、洪水、抢险、交通事故、矿山井下事故抢险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这主要是指企业的生产流水线、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铁路线路发生故障,公路干线发生交通堵塞,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煤气管道、供热管道、供电线路等发生故障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对延长工作时间作出的特殊规定。  上述规定说明,用人单位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而且可以不经过协商,由用人单位直接决定。这是因为,上述情形都涉及公众利益,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所以,通过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时解决这些特殊情况非常必要。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和业务提成,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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