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

2021-09-18 19:1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的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供养亲属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未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遗属,以18周岁作为失去供养条件,以应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标准计发;其他遗属以应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20年,但需扣除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月份,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发
  • 抚恤金按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情况来,依靠死亡职工或许主要生活来源,并且无劳动能力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直系亲属才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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