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已房屋抵押,借款人是其他人,现在借款人还不了款,被借款人找我,该怎么办

2019-02-17 09:0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利率的回答如下:房屋抵押贷款办理额度、年限、利率:
    1.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可办理最高额度为房屋总值的7成;
    2. 办理期限10年-30年,可自由选择;
    3. 房屋抵押贷款利率年息
    4.9%;
    4. 办理区域包括天津市内六区及周边地区!
    5. 办理前期无任何费用,不押任何原件,办理成功后再收费! 房屋抵押贷款办理基本条件:
    1. 借款人名下有已取得产权证的天津地区大产权私产房,产权清晰明确;
    2. 房屋类型包括个人住宅、商铺、公寓、别墅、经济适用房等等;
    3.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个人购车、装修、旅游、出国、购买家具等等;
    4. 借款人必须年满18周岁,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不超过65周岁;
    5. 房屋面积基本要求40平米以上,房龄30年以里;
    6. 处于按揭、抵押状态中的房产,无需清尾款,可直接申请办理二次房屋抵押贷款;
    7. 父母、亲戚名下的房产也可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只要产权人同意;
    8. 产权人年龄过大,可通过三方抵押贷款的形式来完成办理;
    9. 个人征信逾期严重、不理想,黑户等均可成功操作办理;
  • 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对于开发商而言,楼盘有抵押房实属正常,只要在销售之前还清抵押贷款,将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销售了。
    一般在一个楼盘销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属于抵押房。楼盘有抵押房并不表示开发商楼盘有问题,也不代表开发商实力不好,这只是企业运作资金所采取的某种方式而已。

  • 1、乙方债主在债权到期后,当然有权起诉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但起诉后能否用已经抵押给甲方的房产来偿还乙方的债权,还要看具体情况。
    2、如果房产抵押给甲方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有效。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判的话会用此房首先偿还甲方的债权,偿还甲方后有剩余的,再用来偿还已经的债权;如果没有剩余,只能用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偿还乙方的债权了。
    3、如果他们双方虽然口头或书面约定了用该房抵押给甲方、但并没有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未生效,乙方起诉后,法院可以用此房偿还乙方的债权,而不用管在先的甲方和债务人的房产抵押合同。
  •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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